苏州大学中外合作教育项目

关于疫情期间开展春季学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2-02-23 14:46
各党委、党工委,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2月14日)》,学校自2月21日起开展线上教学。为确保疫情期间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与春季学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疫情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目前,校园采取严格的封闭式管理。所有外来人员、访客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在校内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得离开校园,教师、党政管理人员尽可能居家远程办公。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将师生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重点下沉,做好细小网格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统筹协调疫情防控与新学期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转。

  二、疫情期间学校工作开展要求

  1、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应根据轻重缓急妥善安排疫情期间春季学期各项工作,合理安排在校办公和居家办公人员,保证学校、部门、学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2、在校办公人员的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进校工作期间,应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及个人防护,将行动轨迹限制在家、学校两点一线之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不前往公共场所,如有任何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进校,第一时间向学校、所在社区进行报告。
  3、在校企业人员的管理。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督促管理条线的企业严格执行苏州市、学校的防控要求,切实做好有关企业进入校园提供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服务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4、暂停开放校内聚集性场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目前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暂停开放。各校区室内体育场馆有人员聚集可能的暂时关闭,并对乒乓球馆、羽毛球馆进行人员数量管控。实验室场所仅维持必要的运行。

  三、加强进校人员白名单管理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每日审核本单位(含本管理条线)进校人员白名单的责任。审核条件如下:1、行程码;2、苏康码;3、48小时内已在苏州市进行核酸检测的证明或阴性报告。所有人员进入校门时,除查验上述条件,还需刷身份证、测量体温。

  四、完善疫情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二级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做好本单位实验室、重点消防部位的安全巡查工作;建立重点部位24小时专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报告及时、信息准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加强宣传落实与教育引导

  请各单位将疫情期间相关工作要求传达至每一位师生员工,进一步强化防疫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所有师生员工养成良好习惯,做好自我管理,自我防护。

  请各单位按照学校总体要求,研究制定疫情期间各项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