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中外合作教育项目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3-09 11:1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校园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明确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进出校园管理要求
师生员工进出校门采用白名单管理办法,列入白名单的人员进入校园时须刷身份证并测量体温。外出学生须当日返校,不得在外留宿;如确需离开苏州大市或外出超过一天,请提前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校。

二、加强个人防护
注意手卫生、个人卫生、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加强通风,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师生员工均应做到工作、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随身携带备用口罩,在校外公共场所无法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需要佩戴口罩。

三、严格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工作
师生员工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打卡;各二级单位防疫总报告人要动态掌握本部门人员的健康状况,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教室、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

四、严格执行“晚点名”制度
在校住宿学生应于当日23:30前返回宿舍就寝,学院(部)要及时掌握学生晚归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五、加强活动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原则上不举办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举办较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须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六、严格执行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个人病情。在校内住宿的师生员工如有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负责人,同时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到校医院就诊或拨打校医院24小时应急电话(天赐庄校区:67165400,独墅湖校区:65880249,阳澄湖校区:69395877)。校外人员如有以上症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且症状消失三天后方可申请进校。各二级单位要及时掌握身体异常情况人员信息,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处置。

七、落实健康教育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工作,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防病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以增强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增强“四早”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发布不实信息。

八、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院(部)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师生体质,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充分发挥文体育人功能,引领学生全面发展。
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式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操作细则将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教职员工离苏返校及校外人员进校继续按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教职员工离苏审批及校外人员进校审批流程的通知》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03-09 08:2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