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中外合作教育项目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2017-03-28 16:52

  1. 一张近期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2. 需认证的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3.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或户口薄的个人身份页。

  4. 2012年09月(不含)前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请点击证明模板下载 填写);

  5.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请点击授权声明书下载)。

此外,申请者视不同情况需要提供如下信息(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1. 成绩单虽已非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必须材料,但考虑到许多高校所颁发的成绩单或者文凭附录文件(即diploma supplement)包含申请人的重要信息,因此如您持有与证书配套的成绩单或文凭附录文件,请提交其电子版。

如您有1/3以上的(含1/3)学分在其他学校学习获得,为加速认证工作进程,请提供这部分学分的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具体包括: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提供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2)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内学习经历,需提供境内院校毕业证书,若未颁发毕业证书需提供境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特别提醒:

  1、如果申请者有6个月以上的国(境)外学习经历,请按照国外认证申请材料港澳地区认证申请材料准备相关材料。

  2、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电子版,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3、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