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中外合作教育项目

苏州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发布,明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招录原则

2018-05-30 08:39
2018年5月9日,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在网站上发布了最新的招生简章,简章中,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报名条件和录取原则都作了详细说明。



招生简章第三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第十一条第6点讲到: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地方专项计划、正常本科一批(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AB;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B。第十二条录取原则第7点讲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招生简章第十九条也强调,苏州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